夜幕降临,星光璀璨,林家庄园内一片灯火辉煌,偌大的花园被精心布置,三层高的水晶吊灯投下温柔的光晕,餐桌上是价值不菲的红酒和精致的甜点,宾客们觥筹交错,举手投足间皆是名门贵胄的风范。
这是一场上流社会的宴会,优雅、高贵、秩序井然。
——首到知雨的出现,彻底打破这一切。
她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头发被风吹得乱糟糟,脸上还带着刚刚在厨房里蹭上的面粉,穿着一身便利店的工作服,跟这群西装革履、珠光宝气的人群格格不入。
“嘶……”她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单子,确认地址没错。
林家大宅,某个富得流油的家庭,她今天的最后一单外卖就送到这里。
她抬头看向宴会厅里那些衣香鬓影的人,嘴角抽了抽。
这真的是一个能点炸鸡外卖的地方?
“算了,拿钱要紧。”
知雨深吸一口气,调整表情,迈步走进大厅。
“林少爷,今晚的主角可终于到了。”
一名身穿白色西装的公子哥笑着看向大厅中央的青年。
众人纷纷回头望去,目光聚焦在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身上。
他身穿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五官温润,带着一抹慵懒的笑意,举止间带着一丝散漫和疏离,他正是林志——林家二少爷。
林志正端着一杯红酒,眼神淡淡地扫视西周,仿佛对这场宴会不甚在意,首到他听到门口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外卖!
谁点的炸鸡?”
全场安静了两秒。
知雨站在门口,目光扫视一圈,这些穿着华贵的人们一个个都看着她,眼神里带着惊讶、疑惑,甚至是些许鄙夷。
她皱眉看了看单子,喃喃道:“奇怪,没人点外卖吗?”
她正犹豫着要不要退出去,突然听见一声带着笑意的低沉嗓音:“外卖?
我点的。”
知雨抬头看去,只见那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微微挑眉,看着她的眼神带着点玩味。
她的脑袋嗡了一下。
完了,进错门了!
林志饶有兴趣地看着眼前这个女孩。
她个子不高,头发微微卷起,鼻尖上还有点面粉,穿着一身带着炸鸡味儿的工服站在他们这种名流宴会上,画风十分违和。
“所以……是你点的?”
知雨强撑镇定。
林志笑了笑:“如果我说是,你信吗?”
知雨眨了眨眼,迅速分析了一下局势——她送错了地方,这里的每个人都不像是会吃炸鸡的样子,但是现在这个男人愿意背锅,那就……好!
“当然信!”
她顺势大方地走上前,把外卖袋塞进林志怀里,“一共五十九,微信还是现金?”
林志微微一怔,旋即失笑。
这个女孩有点意思。
周围的人纷纷投来古怪的目光,尤其是冯正,他不屑地冷哼一声:“林志,你什么时候堕落到吃这种垃圾食品了?”
知雨眉毛一挑,不乐意了。
“这位先生,炸鸡怎么了?”
她叉腰瞪着冯正,“它酥脆可口,香气西溢,经济实惠,简首是平民的福音,谁规定有钱人不能吃炸鸡?”
冯正脸色一黑,明显没料到她敢顶嘴。
林志嘴角的笑意更浓,低声道:“你倒是很护食。”
知雨转头看他,正色道:“食物没有贵贱之分,只有好不好吃。”
林志:“那你觉得,我算不算好吃?”
知雨:“……你说啥?”
林志轻笑,状似随意地拆开外卖盒,拿出一块炸鸡,慢悠悠地咬了一口:“嗯,确实挺好吃的。”
知雨:“……”这人是有病吧?
宴会厅里的气氛变得微妙,知雨自知不能久留,赶紧伸手:“既然你吃上了,那钱——”“账记着。”
林志淡定地道,“回头请你吃一顿。”
知雨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正准备离开时,忽然一个端着酒杯的女宾客经过她身边,脚下一滑——“砰——”一整杯红酒毫无预兆地泼在了她的身上。
全场一片哗然。
知雨低头看着自己被染红的工服,眉头猛地皱起。
“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那位女宾客假惺惺地道歉,但脸上分明带着几分讥讽。
“没事。”
知雨咬牙忍着,正准备转身离开。
可她才迈出一步,就听到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等等。”
林志放下炸鸡,走到知雨身边,随手扯下西装外套,轻轻披在她的肩上。
“林志?”
冯正皱眉,“你做什么?”
林志悠然地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擦了擦手:“这衣服不值钱,你弄脏了,也没关系。”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林志竟然当众护着一个外卖员?!
知雨愣住,抬头看他。
林志冲她眨了眨眼:“走吧,我送你出去。”
知雨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跟着他离开宴会厅。
刚走出大门,她忍不住问:“你为什么帮我?”
林志歪头:“我不是说了吗?
炸鸡挺好吃的。”
知雨:“……”她总觉得,这个男人在暗示点什么。
林志把知雨送到林家大门口,夜色下,他双手插兜,悠闲地倚在门柱上,一副“谈天说地不慌不忙”的贵公子模样。
“好了,你可以走了。”
他轻轻开口,带着点漫不经心。
知雨这才意识到,自己还裹着他的西装外套。
她赶紧把衣服脱下来递给他,客气又生疏:“谢了,衣服还你。”
林志没接,反而眯起眼睛,看着她沾了红酒的工服,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你确定要穿着这身回去?”
知雨低头,看着自己惨不忍睹的工服,嘴角一抽。
她咬牙:“总比穿着一件贵得要命的西装,在深夜的街头招摇过市强。”
林志挑眉:“你觉得我这件西装贵?”
知雨翻了个白眼:“不是觉得,是肯定!
你们有钱人的衣服,哪件不是动辄五位数起步?”
林志轻咳了一声,眼神略带无奈:“其实……这件衣服确实不算贵。”
知雨哼了一声:“对你们来说不贵,对我们来说够交好几个月房租了。”
林志被她的“我们”逗乐了,目光微微闪烁:“所以你是……?”
“平民百姓。”
知雨拍了拍自己的工服,“靠自己努力打工,维持生活。”
林志看着她这副自豪的模样,忍不住轻笑:“你打工的样子,挺可爱的。”
知雨警惕地看着他:“你这富二代,不会是有什么奇怪的恶趣味吧?”
林志一脸无辜:“比如?”
知雨一本正经地分析:“比如对打工人产生莫名的兴趣,体验贫穷生活,或者随手包养一个工薪女孩?”
林志被她的想象力震惊了,哭笑不得地摇头:“你对富二代的误解是不是有点深?”
知雨抱臂:“难道不是吗?”
林志沉吟了一下,语气懒洋洋地开口:“嗯……你要是真这么想,那不如我试试包养你?”
知雨:“……”她深吸一口气,微笑:“行啊,你包养我,每天三顿饭,租房费全包,零花钱一个月给个十万。”
林志愣了一下,随即笑出了声:“你胃口不小。”
知雨耸肩:“对付有钱人,就得狮子大开口。”
林志眼底划过一丝兴趣:“可惜,我对包养不感兴趣。”
知雨大手一挥:“那就算了。”
林志看着她那副毫不恋战的样子,顿时觉得她有点意思。
一般人听说自己是林家少爷,不是畏畏缩缩就是拼命巴结,可这个女孩,却完全不在乎他的身份。
“既然你不想被包养,那就做我朋友吧。”
林志忽然道。
知雨一怔:“朋友?”
林志唇角微微上扬,语气随意:“刚才宴会上,你救了我的炸鸡,感动之余,我决定和你交个朋友。”
知雨:“……”这是什么鬼理由?!
“我可不想跟富二代做朋友。”
她毫不犹豫地拒绝。
林志丝毫不受影响:“为什么?”
知雨毫不客气地列举:“你们的消费太高,我跟不上;你们的世界太复杂,我不想掺和;你们的情感太虚伪,我怕被骗。”
林志眨了眨眼,忽然笑了:“听上去,好像我挺危险?”
知雨一本正经:“你是。”
林志:“……”这个女孩真是太有意思了。
第二天,知雨照常去学校,一边咬着面包,一边赶着去社团活动。
刚走到活动室门口,她的室友江鱼突然冲了过来,一脸八卦:“知雨,你认识林志?”
知雨嚼着面包,含糊地回:“林志是谁?”
江鱼睁大眼睛:“就是林家的二少爷,超级富二代,咱们学校的风云人物!”
知雨顿时咳嗽了一下,差点把面包卡住。
“等等,他是咱们学校的?”
她震惊地看着江鱼。
江鱼一脸“你是不是傻”的表情:“当然了,林志是我们学校的学长,比我们高一级,不过他平时不怎么露面,你居然不知道?”
知雨捂着脑袋,感觉自己上辈子一定是造了孽,不然怎么这么倒霉?
“所以你到底怎么认识他的?”
江鱼继续追问。
知雨瞥了她一眼,叹了口气:“送外卖的时候,不小心闯入他家的宴会了。”
江鱼:“……”她深吸一口气:“……知雨,你牛。”
知雨无奈地摆手:“别说了,我只想安安静静地上完这学期。”
然而,她的愿望才刚刚许下,现实就无情地给了她一记耳光。
社团活动开始后,社长宣布:“今天我们有个新成员加入,他会成为大家的搭档之一,欢迎——林志。”
全场一片寂静,所有人齐刷刷地看向门口。
知雨的嘴角疯狂抽搐。
只见林志悠闲地走进来,目光扫视一圈,最后停在她身上,嘴角微微上扬:“好巧啊,搭档。”
知雨:“……”她的平静日子,完蛋了。
在接下来的社团活动中,林志和知雨被分成了搭档。
“你擅长什么?”
林志好整以暇地问。
知雨翻了个白眼:“干活。”
林志点头:“那正好,你干活,我负责指挥。”
知雨拍桌:“凭什么?”
林志理所当然:“因为我是富二代。”
知雨:“……”她觉得自己现在特别想揍人。
但她忍住了,毕竟打富二代是犯法的。
……就这样,知雨和林志的“欢喜冤家”模式正式开启。
她负责努力搬砖,他负责在一旁嘴贱;她辛苦做策划,他负责给意见但不干活;她熬夜赶方案,他端着咖啡悠闲地看戏。
知雨快被气死了,但更让她无奈的是——这个家伙,似乎真的没那么讨厌?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