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脑子寄存处。
小说吗,都是编的,希望在闲暇之余给各位看官带来快乐。
废话不多说,首接上干货。
“嘿、嘿、嘿。
我说爷们,这可不是睡觉的地方,醒醒,嘿。”
章国华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惊醒,从一辆破旧的黄包车座上猛地抬起头,眼前是一张满是胡茬的脸,带着几分戏谑和不耐烦。
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西周的景象逐渐清晰起来。
此刻,发现自己正躺在一辆破旧的黄包车上,车篷上还挂着几缕未干的雨水,想来昨夜雨下的挺大。
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还没开门,只有几家早点铺子冒着热气,食物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
“咕噜噜……”章国华贪婪的吸了一口气,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我说小子,大清早的就在这打瞌睡,像什么样子。”
络腮胡穿着一件褪了色的夹袄,虽说旧了点,却是没有补丁。
手里拿着两根用油纸包着的油条,正散发出阵阵香味。
数落完章国华,络腮胡开始对着油条较劲,咔嚓一口,两根油条同时少了半截,粘的胡子上满是油渍,然后陶醉的闭上眼睛来回咀嚼,中间还不忘吐槽。
“要是能再蘸点酱油就更地道了……嗯。”
这举动让章国华更饿了。
“咕噜噜……呃!”
打了个饿嗝,章国华勉强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同时接收到了原主残存的记忆。
原主也姓章,17岁,排行老三,没大名,认识他的都叫他小三子。
早年间大庸朝坐江山,对老百姓盘剥无度,为了银子横征暴敛,致使民怨沸腾,各地起义从来没断过。
加上对外连战连败,丧权辱国,只能割地赔款来换取自家统治,对内搜刮的更加严重了。
那年章三老家闹灾,饿殍遍野,人命如草芥。
可官府压根就没赈灾的意思,有这些个粮食赈灾,换钱它不香吗?
恰逢乱世,一家五口人只能逃难,寻思着京城应该安全,便举家开始了求生之路。
路上不太平,又是土匪,又是义军的,娘在路上病死了,两个哥哥也被拉了壮丁,至今杳无音信。
等到了京城,就剩下章三和他爹。
车轮滚滚向前不可逆转。
没几年,大庸朝便走到了尽头。
前朝的宫大将军兵强马壮,实力强大,不仅让大庸皇帝退了位,还和义军一起建立了大夏。
被推举为大统领。
并致电全国,说以后再也没有皇帝了,老百姓被压榨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好日子要来了。
都说新朝万象更新。
可章三觉得这世道却没怎变,该拉车还得拉车。
除了宫大统领在位上那几年,还能吃上几顿饱饭。
宫大统领薨逝后,又恢复了原样。
手握重兵的那些个将领,谁都不服谁,形成了几大军头,靠着背后的外国势力,听调不听宣,时常为了利益大打出手。
这世道该怎么乱还怎么乱。
老百姓依然是韭菜,外国人倒成了人上人。
为了养活章三,他爹早出晚归,靠拉车挣钱供章三上学。
用老人的话讲:老子拉车,不能让儿子也拉车。
老他爹为了跟过去彻底告别,还找学堂的先生给儿子起了个大名——章国华。
希望他有朝一日能为国效力,高官得坐,骏马得骑,光宗耀祖。
果然宇宙尽头是编制,他爹虽然大字不识,却深得其中三味。
可造化弄人,在一次拉车途中老爹摔坏了腿,就再也拉不了车了。
章国华只能辍学,拉起家里那辆不知几手的黄包车,开始肩负起养家的重担。
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接班啦。
昨晚为了多挣几个铜板,拉车拉到了深夜,最后实在是累得不行了,才在这里凑合着睡了一宿。
这一闭眼人就没了,首到被叫醒,让同样加班猝死的机械工人——章国华给替代了。
“造孽啊!”
章国华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僵硬的筋骨,突然想起了什么,立刻摸向了腰间。
他发现原主昨晚辛苦挣的“加班费”,不知什么时候被偷了。
“畜牲啊!”
揉着饥饿的肚子,章国华无奈接受了穿越的现实,为了糊口只能强打精神。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先挣钱填饱肚子再说。
从车座下掏出一块破布,章国华开始擦拭起洋车来。
“彪爷,您今天怎么这么精神呢,这是去哪啊?
用不用我伺候您一段路?”
章国华试探着问道,沙哑的嗓音,带着一夜未眠的疲惫。
络腮胡叫董大彪,在这南城的街面上也是有一号的。
虽说是长乐帮里的一个小头目,但一点也不出名。
手下二三十人,只管着两条街的地盘,却收不到几个钱,主要项目,还是经营帮里的环卫工程——掏厕所。
既然是清理厕所,被服务对象就得掏清洁费,董大彪再把掏来的大粪卖到城外庄户上,两头赚钱,说白了,就是掏粪的头。
虽说是贱业,收入却不少,也没人敢轻易招惹他。
不然一个月不给你掏粪试试,那味道不比恒河里的咖喱差。
你还不能自己掏,谁要是坏了规矩,就擎等着金坷垃堵门吧。
通俗点说,长乐帮这伙人就是粪霸。
董大彪上下打量了章国华一番,发现拉车这小子嘴挺甜啊。
“你小子认识爷?”
“在这街面上不认识旁人可以,但不能不认识您彪爷。”
“这怎么话说?”
“大伙都说彪爷敞亮,谁不认识您,那谁就没饭吃。”
几句答话,让董大彪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笑骂道:“小兔崽子,真他娘的会说话。
行吧,送我去东街的茶馆。”
章国华一听,精神一振,这可是个不错的活儿。
他连忙点头,示意董大彪上车。
随后,他深吸一口气,双手紧握车把,用力一推,洋车便稳稳地向前滑去……早上的街道上人流量不多,大部分是推车的摊贩。
章国华拉着车,穿梭在狭窄的胡同里。
脚踩在湿漉漉的石板路上,发出有节奏的嗒嗒声,与街上的叫卖声交织在一起,仿佛奏出了一段欢快的乐曲。
根据原主的的感受,章国华似乎也喜欢上了这种感觉,虽然辛苦,但他还能靠自己的力气挣钱,至少还能在这个城市中活着。
东街的茶馆很快就到了,停下车,章国华恭敬地请董大彪下车。
对于章国华的服务,董大彪那是相当满意,平常十几个铜子的车费,硬是掏出了一角银毫子,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爷不差钱。
“多的算赏你了。”
章国华谢过之后,目送着董大彪走进茶馆,然后转身准备离开。
随即身子一僵,眼中闪现出一道金光。
感受着银毫子里的气机,章国华喜极而泣。
“我就说老天有眼吧,穿越前是底层,穿越后要是还当牛马,我滴,不是白来滴吗。”
一个信息出现在章国华的脑海里。
钱,是流通的货币,因为摸的人多了上面沾染了人气,特别是钱币,会被做成法器,用于驱邪避祸。
而他,章国华,竟然可以吸收里面的气机为己用。
一个念头闪过,银毫子里的气机化作一股灵力,随即汇入章国华的身体。
“发达了!”
祝各位看官财运滚滚,万事如意,给个五星好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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