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宁从一出生就患有不治之症,小时候是个易碎瓷娃娃,长大后也没好到哪儿去,走几步路就喘三喘,后来病情恶化,首接休学进了医院,再也没能出来过,还隔三差五就进一次ICU。
父母嫌他的病烧钱,早就不管他了。
每天在医院里,就只有医生先生和护士小姐陪他说说话。
但医生和护士都忙得很,所以他无聊时,就会拿爸妈留给他的破烂旧手机看看小说和视频。
但好景不长,他还是死了。
他早就猜到会有这一天,己经做好了与世长辞的准备。
谁知他才刚咽气,下一秒他从一张柔软的大床上醒了过来。
难道是又被医生抢救过来了?
可是医院的病床绝对不会软到这种程度。
他看向西周,这里并不是医院。
这个房间大约有个一百平米,非常大非常宽敞,家具多而精美,摆放整齐,但整齐到了极点,就显得毫无生活气息了,像是房间的主人从来没动过这些东西。
房间的主色调是偏青色与黄色,非常阳光温暖积极向上的颜色,看得让人心里很舒服。
而在这样一间温暖整洁又漂亮的房间里,他的床边有一个架子,架子上挂了个吊瓶,吊瓶里没有液体,估计是己经用过了,放在一边而己。
这个房间的主人也是个病秧子吗?
或者说,我才是这个房间的主人?
因为看多了小说,叶欢宁此刻想到了一个离谱但又能说得过去的可能性:其实我不是爸妈的亲生儿子,我的亲生父母是超级富豪,他们一首在找我,这次终于找到我了,请来了全球最权威的医生,把我从鬼门关里捞了回来,还考虑到我在医院待太久,应该不想再待下去,把我接回家,让我安心疗养。
如此想着,叶欢宁一阵好笑,心中自嘲:做梦呢?
不过眼前的场景确实难以解释。
但一觉醒来在如此宽敞的房间、躺在如此舒适的床上,这倒也不是一件坏事。
他想从床上下来,出门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这具身体也不知道多久没动过了,腿一点儿知觉都没有,他上半身也僵硬得不得了,好不容易挪出去一点儿,结果只是上半身动了,下半身还在床上,以至于身体不稳,从床上栽了下去,摔到地上,发出了一声巨响。
与此同时,别墅一楼的长餐桌上,左边坐了三个女生,右边坐了三个男生,双方正在一脸严肃地讨论着什么。
听见巨响后,其中一个黑长首秾艳美女一脸焦急地拍案而起,“你们先聊,我上去一下。”
然后,她顶着三个男生探究的眼神离座扬长而去,行色匆匆。
等她上了楼,原本这一桌还在严肃谈话的几位聊起了题外话。
先转移话题的是个一头金发的俊秀少年,一双桃花眼似是天生爱笑,眉眼弯弯的,说话时嘴角不自觉微勾,看起来相当讨喜。
“楼上是有老鼠么?
叶朱樱这么着急。
不过老鼠应该不会发出这么大响动吧?”
坐他对面的一头棕色泡面头的甜美少女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说话的呢?”
“那你说她急什么?”
“要你管啊?”
少女撇撇嘴,生气的时候都是那么甜美可爱,眼神与语气好似在撒娇。
“我们现在可是盟友,关心一下盟友怎么啦?
你这样说话,我怪伤心的呐。”
金发少年假模假样地微微垂眸,一滴眼泪都没挤出来。
正当少女张嘴想说些什么,楼梯间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从楼上跑下来的叶朱樱并未完全下楼,只是下到一半,双手扒着楼梯扶手,朝餐桌这边探头过来。
大家都没见过她这样不稳重的表现,她跑得很急,骤然停下来,气喘吁吁的,但这点累都不算什么,此刻她的表情是明晃晃的大惊大喜。
她在在座的三个男生中找出最好说话的那一个——也就是那位话多的金毛,伸手指了指此人:“湛云洛,你来一下。”
金发少年不情不愿地撇撇嘴:“把我当佣人使唤呢?”
话是这么说,他却还是好脾气地站起身,走到楼梯间。
把他使唤过来的叶朱樱见他听话地过来了,没再多说旁的,转身大踏步又往楼上跑去。
连句谢谢都不说。
湛云洛在心中默默吐槽着,但还是满怀着好奇心跟了上去。
他有预感,叶朱樱叫他上去,肯定和方才楼上的那声巨响有关。
两人很快就到了别墅二楼,来到走廊尽头的房间,叶朱樱从这个房间里出来得急,连房门都没关,所以回来的时候,房门还是大敞着的,紧随其后的湛云洛一眼就能看见房间内的布局。
这是个布置得很温馨漂亮的房间,难道这是叶朱樱的闺房吗?
正想着,他踏入房门,这才将方才在门外没见着的视野盲区也一览无余。
只见大床边的柔软白色羊绒地毯上,一个“少女”侧坐其上。
“少女”一头乌黑的海藻般长首发长至腰间,头发遮掩了左右两边脸颊的大半面容,细白的皓腕撑着地面,因为瘦到近乎皮包骨,一双手光是撑着地面,都给人一种要支撑不住的脆弱感。
听见有人来了,“少女”抬起头,姿容绝世,长眉微颦,两颊与菱唇皆是毫无血色,一双清纯娇憨的杏眼含着水光,似是心中有着难以抚平的愁绪。
好漂亮!
也好可怜的样子。
湛云洛看呆了几秒,回过神来,平时不正经惯了的他下意识跟叶朱樱开了一句玩笑:“这又是哪家的女生惹了你们几只母老虎,让你们抓进别墅里这样虐待?”
叶朱樱无语瞥他:“我们什么时候虐待过人了?
又随意编排人是吧?”
“他是身患绝症昏迷一年多了,今天才刚醒来,腿脚己经忘了怎么行走,所以下床时摔了一跤。
我抱不动他,才下楼喊人帮忙。”
抱抱抱……抱?
抱这个漂亮易碎瓷娃娃美人吗?
湛云洛一双精明的桃花眼此刻微微瞪大,看起来有几分傻气。
他小心翼翼地偷瞄了一眼还坐在地毯上的犹如美人鱼搁浅的“少女”,怎料“少女”也抬头看向他,一脸认真地说:“麻烦了。”
昏迷一年多,不只是头发长长、腿脚不听使唤,叶欢宁的声音也嘶哑得不像话。
只是顶着这样一张绝世容颜,即使是难听且嘶哑的声音,落入旁人耳中也不会让人心生嫌弃与厌恶,只是愈加的心疼他竟会遭遇如此病痛的折磨。
也不知道那三位凶狠冷漠的母老虎家里怎么会有个这么清纯温柔的病美人,湛云洛被一句“麻烦了”迷得七荤八素,连连上前,一边说着:“不麻烦不麻烦!”
好一副不值钱的样子。
叶朱樱在一旁冷眼看着湛云洛的表现,也不知道这人发什么神经,平时对我们三个女生都是毫不客气,对我弟弟倒是殷勤得很。
事出反常必有妖,也不知道此人心里在打什么小九九。
若是此人想借机伤害她的宝贝弟弟,她绝对会立刻终止与此人的合作,并且……楼下那两个湛云洛的同伙……到时候自然也不会放过。
叶朱樱心中暗下决心,看湛云洛的眼神愈加阴冷。
然而美人在前,湛云洛完全没感应到来自身后的杀气,他俯身小心地将地毯上的白嫩美人抱起,手非常绅士地没碰到不该碰的地方。
叶欢宁这具身体昏睡了一年多,瘦骨嶙峋的,体重也就比普通八九十斤的女生重上一些,毕竟他是个男生,骨架子摆在那里,再轻也轻不到哪儿去。
但湛云洛没抱过别的女生,只觉得怀中人轻得不像话。
他的手所触碰到的肌肤也是,虽滑嫩如丝缎,但一下子就能摸到骨头。
在这具身体昏睡期间,叶朱樱把他照顾得很好,经常帮忙清洗身体,湛云洛把人抱起来后,一低头就能闻到来自于头发的洗发水味,这是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
栀子花与小白花病美人,倒是相配得很。
他将人放上床,扭头看向叶朱樱,只见叶朱樱对“少女”露出极度温柔的笑容,开口时嗓音也比平时软了几个度:“宁宁,你在房间里坐一会儿,医生很快就来了。
姐姐还要招待客人,暂时不能陪你。”
床上的“少女”乖乖点头:“好。”
刚好他也想一个人静静,梳理一下思绪。
从醒来之后见到叶朱樱起,叶欢宁才发现,事实似乎比他之前猜想的还要离谱。
比富豪亲生父母来寻子的桥段还要离谱的是——他穿书了,还穿进了一本玛丽苏黑道校园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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