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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

《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

落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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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温瑶方兰音的古代言情《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古代言情,作者“落今朝”所著,主要讲述的是:前世,作为搭档,她为他出生入死,处处心系于他。感染尸毒后,却被他果断抛弃,她的死对头拼死为她报仇。今世再临险境,前世的死对头冒死解救。“我救了你,你要如何报答我?”她愿今生今世寸步不离,这一世跟定这男人了!...

来源:ffsjzddi   主角: 温瑶季明尘   时间:2024-01-11 06:00:08

《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小说介绍

小说叫做《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是“落今朝”的小说。内容精选:当时她与大部队走散了,季明尘则专赶着来追杀她,结果两人纷纷在茫茫雪山上迷了路,她将刀架在他脖子上想杀他,而他阴险狡诈,说她一个人反正也走不出去,不如共同寻找出路。她信了他的鬼话,结果他轻而易举地找到了出路,还反手把她给擒了。季明尘绑了她的双手双脚,扛着她将她丢进一个无人的漆黑山洞。温瑶听过很多关于季...

第3章


温瑶做了个梦。

一个异常清晰,却也非常奇怪的梦。

在梦里,她以第三视角看完了她的整个人生,不,准确来说,是沈逸川和木笙笙的整个人生。

像是一部漫长的电视连续剧,故事发生在末日降临后的异能觉醒时代。

在这个剧本里,沈逸川是男主,木笙笙是女主,剧情主要讲述运筹帷幄的基地长官沈逸川与落难千金木笙笙之间的爱恨与成长。

而她温瑶,简单总结就是男主角成王路上的垫脚石,而且还死得特别冤。

兢兢业业多年,却被冠以勾结东洲的罪名,在阴暗的地牢里受尽折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最终被沈逸川无情枪杀。

无人在意她的付出,无人记得她的功劳,在北洲十三区,人人皆道她是叛徒。

故事的结尾,沈逸川苦心经营,终于当上北洲领主,亲手剿灭祸世大反派季明尘,并以雷霆手段统治人类仅存的生存区,成为这片领地的王者,正道的光。

木笙笙与沈逸川患难与共多年,最终也打开了沈逸川冰封已久的心扉,成为了他最爱的女人。

木笙笙还留下了画面尾帧,那明媚灿烂的一句经典名言:“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木笙笙,木头的木,笙箫的笙。”

从此,世界和平,两人完美he。

温瑶:……

这什么古早狗血烂剧!?

她活在如此真实而鲜活的世界,这么多年苦守的道义,坚持的信仰,真诚的喜欢,到头来却只是用来推动男女主角的狗血恋爱?

温瑶是在愤恨与不甘中醒来的,她有意识的时候,能听到外面下着很大的雨,雨水打在玻璃窗上,噼里啪啦。

而室内冷清而安静,空气中弥散着一股酒精味道,旁边还有金属器具落在盘子上的轻响声。

一切动静,都感觉自己像是在医院或实验室里。

温瑶艰难地睁开眼时,恰巧看见眼前有道白衣身影在晃动,但因为灯光太过晃眼,刺激得她不禁流出了生理性的泪水。

头顶传来男人低磁含笑的嗓音:“怎么了,我弄疼你了?”

温瑶大致也明白了现在的状况,她大概是被好心人给救了,并且目前还有医生在给她做手臂伤口缝合手术。

她想也没多想,极为配合地摇头:“没有。”

“医生,麻烦问一下……”

男人轻笑了起来,他笑时气息清浅,语调却戏谑到了极致:“医生?”

温瑶回忆着这个声音,惊吓得瞬间睁眼:“季明尘?!”

男人套着一身白褂,长身玉立地站在自己面前,他容颜俊美无双,在对上她的眼睛时桃花眼含笑,语调也一惯悠长散漫:“看来这回是真醒了。”

季明尘说着悠哉戴上橡胶手套:“小丫头,你这命可真大啊……”

温瑶望着对方是真的在给自己处理伤口,一时间心情复杂。

她被沈逸川放弃了,却被他给救了。

季明尘,东洲十四区长官,她和沈逸川敌对了多年的死对头,他们的关系说陌生也陌生,说熟悉也熟悉——打熟的。

北洲十三区与东洲十四区接壤,他们经常因为争抢资源相互开火。

在此之前的任何一次见面,都是剑拔弩张,你死我活,她多次用刀划烂了他的礼服,而他人骚嘴贱人又变态,次次逼得她怒火中烧。

温瑶以前除了守护自己的领地,另外一个无比坚定的梦想就是,手刃季明尘,为沈逸川的弟弟报仇雪恨。

但现在,他成了她的救命恩人……

并且……不止现在,方才梦里浮光掠影的画面中,她还见过她死后的情形。

在她惨死地牢半个月后,季明尘突然杀去了北洲,血洗了整个十三区基地。

那一场战役格外凄惨激烈,最后由沈逸川带头,十三区所有的异能者联合起来将他围剿,季明尘虽然侥幸没死,却被重创了体内元灵。

异能者均有元灵,这东西形似能量容器,元灵一旦破损,原本储存吸收的能量就会一点点流逝殆尽,直到彻底失去异能。

导致结局沈逸川带队攻入东洲时,季明尘无力抵抗,只能耗尽最后那点能量,以火自焚。

在那座白色的教堂顶层,他像是彻底疯了,火光映着那张惊绝的容颜,他大笑着走进玫瑰燃成的火海,毅然决然奔赴死亡。

那幅画面实在令人悲恸震撼,远山是橙红流云,地面是滔天火焰,所有的一切都在簇簇浓烟中焚烧殆尽……

温瑶以第三视角入梦,她不知道季明尘为什么突然不要命地杀去了北洲,也不知道他最后为什么甘愿放弃生命,选择烧毁一切。

会是……因为她吗?

她自认为与他除了战场相逢再无交集,何德何能让他为自己放弃一切……

可若不是因为她,为什么时间那样巧合,还有他死前手腕上戴着的,分明是她的那只银色手镯。

那是她出生的时候,她祖母送给她的,她和堂姐一人一只,为了找到失散多年的堂姐,这个镯子她一直戴着,哪怕在末世里漂泊,也从未离身过。

“……”

“小丫头,喊你三遍了,在发什么呆呢?”

温瑶回神时,猛然发觉季明尘正弯腰打量着她,桃花眼弯起,容色妖孽勾人。

不知道怎么面对这突然急转弯的关系,温瑶别开了目光:“……别叫我小丫头。”

“是么,可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就是个小丫头,拿着一把拖地的长刀,对着我就一阵乱砍。”

“我问是谁教你的,你还砍,啧啧啧,长得那么惹人怜爱,却一点都不乖……”

说着他又笑了起来,放下她纤白的手臂,转而用手指挑起她的下颚,仿佛才想起来似的:“哦,现在长大了啊,长成了漂亮的大美人……”

温瑶:“……”

每次听这妖孽变态说话,她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

哪怕现在是他救了她,她依然忍不住生气,拿刀砍他的冲动都快刻进DNA里了。

温瑶躲开他指腹的亲昵触碰,声音稍有些不自然:“可你也大不了我几岁,别这样叫我。”

“那叫你什么,温副队?还是温小姐?”

男人弯腰凑近,身上清冽的气息混杂着血腥丝丝传入温瑶的鼻尖,大抵是空气寒凉,她甚至还能感受到他身上的体温,像被一层无形的暖热雾气所笼罩着。

温瑶不吭声了,却听人笑着开口,沉而欲的嗓音低哑缓慢:“那温小姐,烦请您……把裤子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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