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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张静雯1的《校花扔我包子鸡我谢她明天继我在玩游戏》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本书《校花扔我包子鸡我谢她:明天继我在玩游戏》的主角是陈默,林清雪,赵属于男生生活,打脸逆袭,爽文,现代类出自作家“张静雯1”之情节紧引人入本站TXT全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1397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24 01:42:05。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校花扔我包子鸡我谢她:明天继我在玩游戏
主角:林清雪,陈默 更新:2026-02-24 04: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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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校花朝我扔来她吃剩的包子。我捡起来,吹了吹灰,三口两口就吞了下去。
她气得又扔来一个大鸡腿,我眼疾手快接住,冲她竖起大拇指:“谢了啊,明天继续?
”全食堂的人都以为我疯了。他们不知道,我只是在陪一群无聊的富家子弟,
玩一场我早已腻烦的游戏。第一章江城大学的食堂,饭点永远像战场。
空气里弥漫着各种饭菜混合的香气,还有年轻人鼎沸的喧闹。我端着一个只有白饭的餐盘,
找了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哟,这不是我们学校的‘励志哥’陈默吗?今天又只吃白饭啊?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响起,我连头都懒得抬。赵宇,校学生会副主席,一个标准的富二代,
也是校花林清雪最忠实的舔狗。他身边,簇拥着几个男女,众星捧月般围着一个女孩。
林清雪。她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皮肤白得发光,气质清冷,像是落入凡尘的仙子。此刻,
这位仙子正用一种夹杂着鄙夷和一丝不解的眼神看着我。“赵宇,别说了。”她声音不大,
却让周围瞬间安静下来。赵宇立刻换上一副谄媚的笑脸:“清雪,我就是看不惯他这样,
大好年华,不想着怎么上进,天天捡瓶子,吃白饭,简直是给我们江大丢人。
”林清雪没接话,只是看着我。她的餐盘里,菜品精致,只动了几口。突然,
她拿起一个几乎没动过的肉包子,手臂一扬,那白白胖胖的包子在空中划过一道抛物线,
精准地落在我面前的餐盘里,溅起点点米粒。整个食堂,瞬间死寂。所有人的目光,
都聚焦在我身上。有同情,有幸灾乐祸,有鄙夷。赵宇的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快意。
他等着我暴怒,或者屈辱地哭泣。林清雪的眼神依旧清冷,但嘴角那抹不易察觉的弧度,
暴露了她的真实想法。或许在她看来,这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敲打”,
是对我这种“烂泥扶不上墙”的家伙的一种刺激。我看着餐盘里的包子。不错,酱肉馅的,
食堂二楼的招牌。我伸出筷子,夹起包子,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轻轻吹了吹上面沾染的米粒。
然后,张开嘴,狠狠咬了一大口。肉馅的咸香瞬间在口腔里爆开。味道还行。我三两口,
就把整个包子吞了下去,甚至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食堂里,
连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所有人都石化了。赵宇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像是被人打了一拳。林清雪那清冷的表情也出现了一丝裂痕,眉头紧紧蹙起。我抬起头,
迎上她的目光,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谢谢啊,味道不错。”我顿了顿,
看着她餐盘里还剩下的一个包子,很认真地问:“那个……明天还霸凌我吗?
”第二章我的话像一颗炸弹,在死寂的食堂里轰然引爆。
“噗——”不知道是谁先没忍住,笑出了声。紧接着,是压抑不住的窃窃私语。“我靠,
这哥们是真牛逼还是真傻逼?”“被校花当众扔包子,他居然还问明天有没有?
”“这心理素质,不去搞传销可惜了。”赵宇的脸,由白转红,再由红转青,
最后变成了猪肝色。这比我当场发怒更让他难堪。他感觉自己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不,
是打在了一块吸满水的海绵上,不仅没伤到对方,还溅了自己一身水。“陈默!
你他妈的要不要脸!”他恼羞成怒,指着我的鼻子骂道。林清雪的脸色也难看到了极点。
她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名为“错愕”和“羞恼”的情绪。
她本以为这是一场居高临下的审判,结果却变成了一场荒诞的闹剧。而她,
就是那个提供道具的小丑。我没理会赵宇的咆哮,只是看着林清雪,眼神真诚。“真的,
明天你要是还想扔,记得扔二楼的,一楼的包子皮太厚。”说完,
我端起只剩下几粒米的餐盘,转身就走。身后,
是赵宇气急败坏的咒骂和众人看怪物一样的眼神。我不在乎。回到宿舍,
我从床底下拖出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把今天捡的几十个瓶子装了进去,准备拿去废品站。
室友王胖子从床上探出头,一脸担忧。“默哥,我听说……林清雪在食堂欺负你了?
”“不算欺负。”我一边把瓶子踩扁,一边说,“她请我吃了个包子。”王胖子一愣,
随即叹了口气:“默哥,我知道你自尊心强。但那帮人太过分了!特别是那个赵宇,
仗着家里有钱,整天狗仗人势。”我笑了笑,没说话。自尊心?那玩意儿,
在我决定来江城体验生活的时候,就和那些价值连城的古董字画一起,
锁在了老宅的保险柜里。第二天,我照常去上课,照常在校园里溜达着捡瓶子。中午,
我再次踏入食堂。几乎在我出现的瞬间,整个食堂的目光都若有若无地飘了过来。
我看到林清雪和赵宇又坐在了老位置。今天的林清雪,脸色比昨天更冷。我打了白饭,
依旧走向那个角落。刚坐下,一个黑影就从天而降。“啪”的一声,
一个还冒着热气的煎饼果子,落在了我的餐盘里。加了两个蛋,还有一根烤肠。顶配。
我抬头,林清雪正冷冷地看着我,那眼神仿佛在说:“我看你能不要脸到什么程度。
”赵宇和他的跟班们,则是一脸的戏谑。我没让他们失望。我拿起煎饼果子,闻了闻,
香气扑鼻。“不错,这家做得地道,就是酱料有点咸了。”我一边吃,
一边发出了专业的点评。林清雪的眼角,狠狠地抽搐了一下。“啪!”又一个东西飞了过来。
是里脊饼。我稳稳接住。“啪!”一根烤得金黄的大鸡腿。我也接住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塑料袋,
把暂时吃不下的里脊饼和鸡腿小心翼翼地装了进去。动作熟练,神情自然。
就像一个在菜市场抢打折菜的大妈。周围的学生们已经从震惊变成了麻木,
甚至有人掏出手机开始录像。标题他们都想好了:《震惊!面对校花霸凌,
贫困生竟做出这种反应!》林清雪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她大概这辈子都没见过我这种人。
她引以为傲的家世,她清冷高傲的姿态,在我这里,仿佛都成了笑话。她想羞辱我,
结果却像是在投喂一个永远填不饱的无底洞。“陈默。”她终于开口了,
声音里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颤抖,“你到底想干什么?”我抬起头,
把最后一口煎饼果子咽下去,认真地看着她。“被霸凌原来有这么多好吃的啊。
”我眨了眨眼,语气里充满了对新世界的好奇。“那你……以后还能继续霸凌我吗?
”“噗——”这一次,赵宇直接一口汤喷了出来。林清雪的脸,彻底白了。她猛地站起身,
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那背影,竟有几分落荒而逃的狼狈。
第三章“校花投喂门”事件,让我彻底成了江城大学的名人。
我的外号从“励志哥”变成了“干饭王”,还有人叫我“反向霸凌第一人”。走在路上,
总有人对我指指点点。“快看,就是他,把林大校花气跑的那个。”“这哥们是个人才,
硬生生把霸凌搞成了自助餐。”“我听说林清雪已经三天没去食堂了,估计是怕了他了。
”我对此毫不在意,每天依旧捡我的瓶子,看我的书。只是我的午饭,确实丰盛了不少。
林清雪虽然没再出现,但赵宇接过了“霸凌”的大旗。他似乎跟我杠上了,
每天变着花样给我送饭。今天送豪华猪脚饭,明天送至尊海鲜面。他大概是想用这种方式,
告诉我我们之间的差距有多大。他想让我明白,他随手丢掉的,就是我梦寐以求的。可惜,
他想错了。我每天都吃得干干净净,甚至还会给他发消息,点评一下今天的菜色。
“今天的猪脚炖得不够烂,火候差了点。”“海鲜面倒是不错,虾挺新鲜的。
”赵宇每次收到消息,都气得半死,却又无可奈何。他陷入了一个死循环。不送,
显得他怕了我,认输了。送,就是给我加餐,还被我评头论足。这天下午,
我刚从图书馆出来,就被几个人堵住了。是赵宇和他的几个狗腿子。“陈默,
你他妈的挺能装啊?”赵宇的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我晃了晃手里刚捡的两个矿泉水瓶,
没说话。“我问你话呢!你是不是觉得耍我们很好玩?”“没有。”我实话实说,
“饭挺好吃的。”赵宇的拳头捏得咯咯作响。“你个穷逼,给你点吃的,
你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一个染着黄毛的跟班上前一步,指着我的鼻子骂道。
“我警告你,离清雪远一点!你这种垃圾,连给她提鞋都不配!”我看着他,眼神平静。
“说完了?”黄毛一愣,随即大怒:“你他妈什么态度!”他扬起手,
一巴掌就朝我脸上扇了过来。我没动。只是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很淡,
淡得像是在看一个死物。黄毛的手在距离我脸颊只有几厘米的地方,硬生生停住了。
他的额头上,渗出了冷汗。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被我这么一看,
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仿佛眼前站着的不是一个穷学生,
而是一头择人而噬的洪荒猛兽。“废物!”赵宇一脚踹在黄毛的屁股上,把他踹了个趔趄。
他自己走上前来,死死盯着我。“陈默,我不管你到底在玩什么花样。我只告诉你一件事。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扔在我脚下。“这里面有十万块,拿着钱,立马从江大退学,
永远消失在我和清雪面前。”他的语气里,充满了施舍和优越感。“否则,
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在这里待不下去。”我低头看了看那张银行卡,又抬头看了看他。“十万?
”“怎么?嫌少?”赵宇冷笑,“对你这种穷鬼来说,这笔钱够你花一辈子了吧?
”我摇了摇头。“太少了。”我弯下腰,捡起地上的卡,拿在手里掂了掂。“你知道,
我家用来擦桌子的抹布,都不止这个价。”第四章空气仿佛凝固了。赵宇和他的跟班们,
都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你说什么?”赵宇怀疑自己听错了。“我说,你这点钱,
不够给我家保姆发工资的。”我把卡丢回给他,语气平淡,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哈哈哈哈哈!”赵宇像是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夸张地大笑起来,
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穷逼,你他妈的是不是穷疯了?开始说胡话了?
”“还给你家保姆发工资?你家住的是桥洞吗?你家保姆是蟑螂吗?
”跟班们也跟着哄堂大笑,言语间充满了侮辱。我没再理他们,转身就走。
和一群认知水平不在一个层面的人争辩,是浪费时间。“站住!”赵宇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带着一丝气急败坏,“陈默,你别给脸不要脸!今天这钱,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
”他似乎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挑战,一个他眼里的垃圾,竟然敢瞧不起他的钱。“给我打!
打到他把卡吞下去为止!”几个跟班狞笑着朝我围了过来。我停下脚步,叹了口气。
本来只想安安静静地体验一下生活,为什么总有苍蝇来打扰呢?我缓缓转过身,
看着冲在最前面的黄毛。就在他的拳头即将碰到我衣服的瞬间。我动了。我的动作并不快,
甚至有些懒散。只是轻轻抬起手,抓住了他的手腕。然后,微微一用力。“咔嚓!
”一声清脆的骨裂声响起。紧接着,是黄毛杀猪般的惨叫。“啊——!我的手!我的手断了!
”他抱着自己的手腕,疼得在地上打滚,冷汗瞬间湿透了衣衫。另外几个跟班吓得脸色惨白,
硬生生停住了脚步,不敢再上前。赵宇的笑声也戛然而止,脸上的表情,从嚣张,
变成了惊愕,最后化为一丝恐惧。他没想到,这个平时看起来人畜无害,任人欺负的穷小子,
动起手来竟然这么狠。“你……你敢打人?”他色厉内荏地指着我。我松了松手腕,
发出几声清脆的响声。“是你让他打我的。”我一步一步,朝赵宇走去。他吓得连连后退。
“你别过来!我告诉你,我爸是赵氏集团的董事长!你敢动我一根汗毛,
我让你在江城混不下去!”我走到他面前,停下。身高上的优势,让我可以俯视他。
我看着他因为恐惧而微微颤抖的瞳孔,笑了。“赵氏集团?”我伸出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脸。
“很厉害吗?”“我告诉你,明天日出之前,
如果我还能在江城听到‘赵氏集团’这四个字……”我凑到他耳边,
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轻声说:“我就把你,从你家公司楼顶,扔下去。
”我的声音很轻,很柔。但赵宇的身体,却抖得像筛糠。他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
因为他从我的眼神里,看到了认真。那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在威胁。那是一种……陈述。
就像在说“明天太阳会升起”一样,理所当然。我不再看他,转身离开。身后,
是死一般的寂静。良久,赵宇才像是虚脱了一样,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他不知道,自己刚刚在鬼门关走了一遭。而此时,江城第一人民医院的特护病房里,
气氛压抑到了极点。林清雪的母亲,江城有名的贵妇人周慧,
正焦急地看着病床上脸色灰败的丈夫。林国栋,林氏集团的掌舵人,江城商界的风云人物,
此刻却像一截枯木,毫无生气。“李教授,怎么样?我先生他……”周慧的声音带着哭腔。
被称作李教授的老者,是国内血液病的权威专家,他摘下口罩,满脸凝重地摇了摇头。
“林夫人,我们已经尽力了。”“林董得的是一种极其罕见的溶血性贫血,我们的血库里,
根本没有能匹配的血型。而且他的造血干细胞已经完全坏死,唯一的办法,
就是进行骨髓移植。”“那……那就移植啊!用我的!用清雪的!
”周慧激动地抓住李教授的胳膊。李教授叹了口气:“没用的。
这种病需要的不是普通的骨髓,而是一种……传说中的东西。”“传说?”“是的。
”李教授的眼神里,带着一丝向往和敬畏,“需要拥有‘至阳血脉’的人的骨髓,
才能救林董的命。”“至阳血脉?”周慧和林清雪都愣住了。“这是一种极其特殊的血脉,
万中无一,据说这种血脉的拥有者,百病不侵,其骨髓更是活死人、肉白骨的灵药。
而拥有这种血脉的家族,自古以来,就被称为……”李教授顿了顿,
缓缓吐出四个字:“隐世药王。”第五章“隐世药王?”周慧喃喃地重复着这个词,
感觉像是在听神话故事。“李教授,您是说,我们得去找一个传说中的家族?”“是的。
”李教授点了点头,神情严肃,“这虽然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却是林董唯一的生机。
我曾经在一本古籍上看到过关于这个家族的记载,他们医术通玄,血脉特殊,但行踪诡秘,
从不轻易示人。”周慧的眼中,燃起了一丝希望,但随即又黯淡下去。“可是……茫茫人海,
我们去哪里找这个‘隐世药王’?”李教授沉吟片刻,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泛黄的名片,
递给周慧。“我只有一个不太确定的线索。我的一位老师,早年曾有幸结识过一位奇人,
据说就和药王家族有些渊源。这是那位奇人留下的地址,在城西的老街,
一家叫‘归元堂’的古董店。你们……可以去碰碰运气。”周慧如获至宝,
双手颤抖地接过名片。“谢谢您,李教授!太谢谢您了!”……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
赵宇家的别墅,就乱成了一锅粥。“你说什么!我们所有的银行账户都被冻结了?!
”赵宇的父亲,赵氏集团董事长赵德海,对着电话咆哮,脸上的肥肉都在颤抖。
“公司的股票一开盘就跌停?所有的合作商都单方面解约了?
”“税务局、工商局、消防局的人都来了?要查封公司?”一个又一个的坏消息,
像重锤一样砸在赵德海的头上。他瘫坐在沙发上,面如死灰。他奋斗了一辈子的商业帝国,
在短短一个晚上,就分崩离析,灰飞烟灭。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得罪了哪路神仙。
赵宇也傻了。他呆呆地站在一旁,脑子里反复回响着昨天陈默在他耳边说的那句话。
“明天日出之前,
如果我还能在江城听到‘赵氏集团’这四个字……”他昨天还觉得那是个笑话。现在,
这个笑话,变成了现实。他不是在威胁。他只是在陈述一个结果。恐惧,
像潮水一样将赵宇淹没。那个捡瓶子的穷小子,那个被他肆意羞辱的垃圾,到底是什么人?
……城西,老街。这里保留着江城最古朴的风貌,青石板路,雕花木窗,
与不远处的摩天大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
缓缓停在了一家名为“归元堂”的古董店门口。车门打开,周慧和林清雪从车上走了下来。
她们的脸上,都带着一丝忐忑和不安。这家店,就是她们最后的希望。古董店的门是虚掩的,
周慧深吸一口气,轻轻推开。“叮铃——”门上的风铃发出一声脆响。店里光线有些昏暗,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檀香和药草混合的味道。一个穿着长衫,头发花白的老者,
正坐在柜台后,悠闲地喝着茶。“请问……这里是归元堂吗?”周慧小心翼翼地问。
老者抬了抬眼皮,看了她们一眼,淡淡地“嗯”了一声。“我们是……李教授介绍来的。
”周慧连忙说明来意,“想求见一位神医,救我先生的命。”老者放下茶杯,站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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