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我穿书了。
穿的还是我闺蜜写的那本。
什么?!
活到大结局才能回去。
我闺蜜把我写得是有多惨。
什么?!
她也穿了。
哈哈幸灾乐祸。
作为恶毒女配,请君看看我将如何逆天改命。
其实是抱大腿带飞,终于认清,原来我是一只小辣鸡。
1我和我的嫡长闺都是七猫的网文写手,两者风格大相径庭。
一个正的发邪,一个邪的发正,但都是把读者正着虐反着虐还要全员BE的个中好手。
两人在生活中说好听的叫互补,接地气带点儿文雅的说“风马牛不相及”一个外表超飒东北豪爽大妹子,实则是心机绿茶女。
一个外表又纯又欲大美女,实则是比钢铁还直的铁憨憨。
哈哈没错,我就是那个铁憨憨。
要不是我闺,我可能被骗的连裤衩子都不剩了,也可能会在山上挖13年野菜。
感谢我闺改造了我的恋爱脑,阿门!
2好多人都不理解,你不知道防火防盗防闺蜜吗?
到时候以你闺蜜的本事,翘你的墙角岂不是轻轻松松?
笑死,根本不带怕的。
我俩的crush类型只会将对方雷的外焦里嫩。
加上我们都是老二次元了,母单到现在,呵呵料她再绿茶也没有发挥的余地啊。
同时,我俩非常有默契的不看对方的小说。
不仅是不想每次互看小说时,彼此都尴尬的脚趾抠地,还想互相扯头皮。
不然,最大的房地产企业都没我们能造楼,多来几回两人真的能写地心环游记。
最主要的是,因为我们心有灵犀的将自己小说的恶毒女配设置成了对方。
每当我俩爆发矛盾时,如果几千字让恶毒女配屡屡丢脸无法消解怒气,那几万字的超颠超虐情节一定能挽回我们的友谊。
所以我们往往冷战几天后又好的像个连体婴儿。
周围人都羡慕我们的友情,只有我们相视一笑。
毕竟对方早在书中死八百回了,我这么优雅美丽大方善良,怎么能跟死人计较。
不原谅还能咋滴。
当然,我们的冷战期则是我们读者的狂欢日。
毕竟那时间仿佛化身触手怪,量大管饱还质优,一下子灵感刹都刹不住,喷涌如泉。
情感还异常丰富,文中的刀子发不停,读者给我们快递刀子也不停。
不愧是一脉相承,优秀!
3但我们着实没想到,穿书这么反科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