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降临。
我变成了外面咬人的丧尸。
好消息,我有意识。
坏消息,碰见了离婚一年的前夫。
他看见我,提着刀就朝我冲了过来,三下五除二就把我给绑了。
然后直接抱着我的脸一顿啃。
这个狗男人终于还是疯了,丧尸都不放过!!
1我是一只丧尸。
最大的爱好就是去吓唬躲藏的人类,但我也不吃他们。
因为我是一只有意识的丧尸,吓唬他们只是因为爱好,变成丧尸的日子实在是,太!
无!
聊!
了!
今天我准备随机去找个人类逗逗。
我慢慢悠悠地溜达去了街尾的超市,我知道里面藏了两个男人,这俩货在这躲了快一周了。
我打算过去给他们一点惊喜。
就当我刚到超市门口的时候,我突然听见了一阵枪声,不一会儿就看到马路边开来了几辆越野车,吓得我转身就溜,这玩意儿可不是我能吓的。
倒不是我怂,是因为,他们有枪啊!!!!
等下直接就把我给崩了,丧尸的命也是命啊!
我直接躲进了街边的一个黑色垃圾桶里,脑袋小心翼翼地把垃圾桶盖顶出一条细缝,看向外面。
五辆改装后的越野车直接停在超市门口,应该是想下来拿物资的。
不一会儿,下来了七八个人,其中有个男人最为醒目,目测一米九的样子,手上提着把瑞士军刀,手臂肌肉鼓起,一看就不好惹,一刀能把我头给削下来。
但这个背影怎么越看越熟悉,只见那个男人转过身来——救命!
这不是我那便宜前夫哥沈霄吗!!!
正当我在暗中观察的时候,一个楚楚可怜的女生正站在沈霄身旁。
这女生怎么这么眼熟?
我突然恍然大悟,这不是沈霄的白月光白珠珠吗?
白珠珠一看就被保护得很好,在这种末日里脸也白净有光泽,身上的白裙也干干净净,这两人站在一起真是一对壁人,我都要嗑 cp 了,如果我不是沈霄前妻都话我低下头,又瞅了瞅自己。
衣服裤子都是破破烂烂的,露出的皮肤都是乌七八黑。
哎,真是今时不同往日了,离婚前我是池家大小姐,沈霄是贫困大学生,离婚后,我是人人打杀的丧尸,他却重新抱得美人归。
也怪我当时棒打鸳鸯拆散了他们。
我现在可得躲好了,绝对不能让这个狗东西见到我,这狗一定会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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