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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心婚恋《替身三他认错了人…》是大神“路莫寒”的代表顾霆琛林知意是书中的主精彩章节概述:男女主角分别是林知意,顾霆琛的虐心婚恋,追妻火葬场,虐文小说《替身三他认错了人…由新锐作家“路莫寒”所故事情节跌宕起充满了悬念和惊本站阅读体验极欢迎大家阅读!本书共计7216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26 11:40:09。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替身三他认错了人…
主角:顾霆琛,林知意 更新:2026-02-26 13: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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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三年林知意已经习惯了等他。晚上十点四十七分,她坐在沙发上,
手机屏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茶几上的饭菜早就凉透了,红烧肉结了一层白白的油,
青菜蔫成深绿色。她没动。这是第几次了?她记不清。三年,一千多个日夜,她等他的次数,
多到数不过来。客厅的钟敲了十一下,门口终于传来动静。门开了,顾霆琛走进来。
西装笔挺,眉眼冷峻,看到她的时候,愣了一下。“怎么还没睡?”林知意站起来,
笑了笑:“等你吃饭。”顾霆琛看了一眼茶几上的菜,皱了皱眉:“不是说了不用等。
”她没接话,只是问:“饿不饿?我去热一下。”“不用。”他已经往书房走,“你先睡吧,
我还有文件要看。”书房的门关上了。林知意站在原地,看着那扇紧闭的门,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坐下来,把凉掉的菜一口一口吃掉。三年了。三年前,她还在便利店打工。那天深夜,
她值夜班,他走进来,买一包烟。外面下着大雨,他浑身湿透,眼睛红得像哭过。
她给他递了一包纸巾,他看了她一眼,愣住了。那个眼神,她到现在都记得。不是感激,
不是意外,而是一种……复杂的、说不清的东西。像在看一个很久不见的人。
后来他开始频繁来那家便利店。每次都是深夜,每次都是买烟,每次都会多看她几眼。
再后来,他问她要了联系方式。再后来,他说,林知意,做我女朋友吧。她答应了。
不是因为他有钱,不是因为他帅。是因为他看她的那个眼神——那种被人看见的感觉,
她活了二十二年,第一次体会到。她在孤儿院长大,从小就知道,想要什么,得靠自己争取。
但顾霆琛让她觉得,原来也可以有人主动走向她。所以她拼命对他好。学做他爱吃的菜,
记住他所有的习惯,从不问他的过去,从不管他的行踪。他要她等,她就等。他不说,
她就不问。她以为,只要够好,够温柔,够懂事,他就会一直要她。书房的门开了一条缝,
灯光透出来。林知意端着热好的牛奶走过去,轻轻敲了敲门。“进来。”她推开门,
把牛奶放在他桌上。顾霆琛抬头看她,眼神很淡:“不是让你先睡吗?
”她笑了笑:“睡不着。你喝点牛奶,早点休息。”他没说话,低头继续看文件。
林知意站了几秒,转身要走。“等等。”她回头。顾霆琛看着她,眼神里有什么一闪而过。
很复杂,她看不懂。“周末有空吗?”她愣了一下,然后点头:“有。”“陪我去个地方。
”“好。”她没问去哪儿。三年了,她从不多问。回到卧室,她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窗外有月光照进来,很亮,但照不进心里。她摸摸自己的脸,想起他第一次看她的那个眼神。
那种眼神,不像是在看她。像是在看另一个人。
第一章完---第2章:抽屉里的秘密周末,顾霆琛带她去的是一个墓园。
林知意跟在他身后,看着他停在一座墓碑前。墓碑上刻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很陌生。
照片上的女人很年轻,笑得很温柔。顾霆琛站在那里,很久很久,一句话都没说。
林知意站在旁边,不知道该说什么。回去的路上,他一直沉默。直到快到家,他才突然开口。
“那是我妈。”林知意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继续说:“她走的时候,我才十岁。
我爸很快娶了别人,把我扔给奶奶。”林知意看着他,心里涌起一阵心疼。
她想说点什么安慰他,但他已经恢复了平时的样子,冷冷的,淡淡的,
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那天晚上,她做了个梦。梦里顾霆琛看着她,眼神很温柔,
是那种她从来没见过的温柔。他伸手摸她的脸,叫她的名字——“柔柔。”她惊醒过来。
外面天已经亮了。顾霆琛早就走了,床头放着一张纸条:“晚上有应酬,不用等。
”林知意看着那张纸条,发了很久的呆。那个梦太真实了。他叫的名字,太清楚了。柔柔。
是谁?她告诉自己,只是梦。做梦而已,当不得真。但那个名字,像一根刺,扎在心里,
时不时疼一下。那天下午,她在家打扫卫生。顾霆琛的书房平时不让她进,但今天门开着,
里面没人。她想进去擦擦桌子,刚走进去,就看到抽屉开着一条缝。她知道不该看。
但她还是走过去,拉开了那个抽屉。里面是一些旧文件,还有一个相框。她拿出来,
看到照片的那一刻,整个人愣住了。照片上是两个人。一个是年轻的顾霆琛,笑得很好看,
是她从来没见过的样子。另一个是女孩,很漂亮,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那个女孩的脸——和她一模一样。不是有点像,是几乎一模一样。同样的眉眼,同样的脸型,
同样的笑容。林知意的手开始抖。她把相框翻过来,背面写着一行字:“柔柔,
我会等你回来。”相框从手里滑落,砸在地上,玻璃碎了。她站在那里,浑身发抖。柔柔。
苏柔。那个梦里的名字。那些他偶尔看她时的奇怪眼神,那些欲言又止的沉默,
那些深夜买醉的日子——原来都是因为她。不是因为她林知意。
是因为她长得像这个叫苏柔的女人。门突然开了。顾霆琛站在门口,看到她,
看到地上的碎玻璃,看到那个相框。他的脸色变了。“你动了我的东西。”不是疑问,
是陈述。林知意看着他,眼眶红了。“我是替身,对不对?”顾霆琛没说话。“这三年,
你看着我的时候,想的都是她,对不对?”他还是没说话。林知意的眼泪掉下来。“顾霆琛,
你说话。”他终于开口,声音很沉。“是。”一个字,像一把刀,扎进她心里。她看着他,
看着这个她爱了三年的男人,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可笑过。“我是谁?”她问,
“我叫什么名字?”顾霆琛看着她,眼神很复杂。“林知意。”“那你看着我。”她说,
“你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这三年,你有没有一刻,看到的是我?”他沉默了。
沉默了很久很久。林知意笑了,笑得眼泪一直流。“我知道了。”她转身往外走。“林知意。
”她停下,没回头。沉默。漫长的沉默。然后她说:“顾霆琛,我等你三年,
不是因为我是替身。是因为我以为,你爱的是我。”门关上了。顾霆琛站在原地,
看着地上的碎玻璃,看着那张照片上的苏柔,心里突然涌起一阵说不清的感觉。
他想起刚才她问的那个问题——你有没有一刻,看到的是我?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因为他也不知道。第二章完---第3章:她回来了林知意没有地方可去。
她在街上走了一夜,最后坐在便利店的台阶上。就是那家她曾经打工的便利店,
就是那个他第一次走进来的地方。天亮的时候,她给周晓晓打了电话。
周晓晓二十分钟就赶到了,看到她坐在台阶上,眼眶青黑,头发凌乱,吓得差点报警。
“林知意!你怎么了?!”林知意看着她,说:“晓晓,我是个替身。”周晓晓愣住了。
听完来龙去脉,周晓晓气得浑身发抖。“那个混蛋!我现在就去找他!
”林知意拉住她:“别去。”“为什么?”“因为……”她顿了顿,声音很轻,
“因为我还想等他解释。”周晓晓看着她,又气又心疼。“林知意,你疯了吗?
他都那样对你了,你还等?”林知意没说话。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等。
也许是因为三年太长了。长到她习惯了有他的日子,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等。
也许是因为她太渴望被爱了。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没有人要她。他是第一个走向她的人,
第一个说“做我女朋友”的人。她舍不得。周晓晓叹了口气,拉着她站起来:“走,
先去我家。”林知意在周晓晓家住了三天。三天里,顾霆琛没有打电话,没有发消息,
什么都没有。林知意有时候会想,他是不是根本不在乎?是不是她走了,他反而松了口气?
第四天,她决定回去收拾东西。她没告诉他,自己用钥匙开了门。一进门,
就听到客厅里有人在说话。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很好听,带着一点点娇嗔。“霆琛,
你还是喜欢这个牌子的咖啡啊?”林知意站在玄关,整个人僵住了。她慢慢走过去,
看到客厅里坐着两个人。顾霆琛,还有——那个女人。照片上的那个女人。苏柔。
她比照片上更漂亮,穿着精致,妆容完美,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我很高贵”的气场。
苏柔也看到了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就是林知意吧?霆琛跟我说过你。
”林知意看向顾霆琛。他坐在那里,脸上没有表情。“霆琛,”苏柔挽住他的手臂,
声音甜得发腻,“你怎么不介绍一下?”顾霆琛没动。林知意看着那只挽在他手臂上的手,
心里像被刀割一样。“不用介绍。”她说,声音很平静,“我知道你是谁。”苏柔笑了笑,
松开手,站起来走到她面前。她比林知意矮一点点,但那种居高临下的姿态,让人喘不过气。
“谢谢你这些年代替我照顾霆琛。”她说,“现在我回来了,你可以走了。”林知意看着她,
又看向顾霆琛。顾霆琛还是没说话。那一刻,林知意突然明白了。他选择了苏柔。从头到尾,
他选的,都是苏柔。她深吸一口气,笑了笑。“好。”她转身上楼,去收拾东西。
衣柜里的衣服,大半是他买的。梳妆台上的护肤品,是他让人送的。床头柜上的书,
是他偶尔翻过的。三年。一千多个日夜。原来只是她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她收拾了一个行李箱,拎着下楼。走到客厅的时候,苏柔还坐在那里,挽着他的手臂。
林知意停下来,看着顾霆琛。“顾霆琛,我想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他看她。“这三年,
你有没有哪一刻,是真的喜欢我?”客厅里很安静。顾霆琛看着她,眼神很复杂。
嘴唇动了动,但没有声音。林知意笑了。“我知道了。”她转身,推开门,走了出去。
门关上的那一刻,她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林知意。”是他。但她没有回头。这一次,
她不想等了。第三章完---第4章:新生活林知意搬进了周晓晓家。
她把关于顾霆琛的一切都删了——电话号码,微信,照片,所有所有。
就好像这三年从来没有发生过。但删不掉的是记忆。深夜还是会醒来,醒来还是会想起他。
有时候是梦到他了,有时候是梦到那个叫苏柔的女人,挽着他的手臂,笑得很得意。
周晓晓看着她一天天瘦下去,心疼得不行。“你这样不行。”她说,“你得找点事情做,
转移注意力。”林知意点点头,但不知道该做什么。她在那家公司干了两年,
那份工作是顾霆琛介绍的。现在分手了,她也不想干了。辞职那天,她把工牌放在桌上,
头也不回地走了。然后她开始投简历。投了很多,面了很多,但都不太合适。有一天,
她路过一家书店,看到门口贴着招聘启事——招店员,没有经验要求。她走进去,
问还招不招。店长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看了她一眼,说:“明天来试试吧。”就这样,
她开始在一家小书店打工。每天整理书架,收银,给顾客推荐书。工资不高,但很安静,
很充实。有时候忙起来,一整天都不会想起他。有时候闲下来,还是会想。但她告诉自己,
会好的。总有一天会好的。一个月后的某天,书店的门被推开。林知意正在整理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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